國民操守

先總統 蔣介石先生手書「青年守則」

國家的生存,民主制度的健全發展,必須配合具崇高理想的公民教育。國民在民主選舉中,祇以個人偏見與利益作投票考量,罔顧社會弱勢利益、是非正義觀念,政治必然黑暗,社會必然墮落。

政府各階層官員,祇以個人權位與利益作從政計算,縱擁民主制度,較多監督權力條例,政府仍難清廉公正,人民仍難安居樂業。

因此以公民教育,塑造國民操守,尤須從幼栽培,才是國家百年大計。以公民教育孕育廣泛社會良知,是監督國家外交與內政最重要力量。

早於民國二十四年 (一九三五年) 九月,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 蔣介石先生主持峨嵋軍官訓練團,與戴季陶合擬「中國童子軍守則」。

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國父誕辰紀念日, 蔣公諭示中國國民黨黨員誦習履踐「中國童子軍守則」,並於十八日中國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,決議通過把「中國童子軍守則」改為「中國國民黨黨員守則」。

民國二十七年 (一九三八年),教育部部長陳立夫認為「中國國民黨黨員守則」亦適用於青年,乃令全國學校引用。教育部遂把「中國國民黨黨員守則」改為「青年守則」。

「青年守則」對今天社會迫切需要的公民教育,國民操守,社會良知,仍有莫大裨益。其實「青年守則」不祇適合青年,也適合任何國民。

謹列「青年守則」十二條作為中華民國國民座右銘:

一、忠勇為愛國之本

二、孝順為齊家之本

三、仁愛為接物之本   

四、信義為立業之本

五、和平為處事之本   

六、禮節為治事之本

七、服從為負責之本   

八、勤儉為服務之本

九、整潔為強生之本   

十、助人為快樂之本

十一、學問為濟世之本

十二、有恆為成功之本